一、預計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取得畢業證書的同學(畢業離校期限至8月23日止),請務必於110年5月21日(五)以前,通知所辦公室,並提供以下資料:
1.姓名
2.學號
3.英文姓名(與護照相同)
4.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
二、畢業離校時程及注意事項,請參考本校教務處畢業專區
http://www.aa.ntnu.edu.tw/graduation/super_pages.php?ID=0graduation2
一、預計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取得畢業證書的同學(畢業離校期限至8月23日止),請務必於110年5月21日(五)以前,通知所辦公室,並提供以下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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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學號
3.英文姓名(與護照相同)
4.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
二、畢業離校時程及注意事項,請參考本校教務處畢業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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